经查,2021年1月蒋某某持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证到达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报账。同年2月蒋某某在达州日报刊登住院发票遗失启事,之后持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证、西南医院财室提供的蒋某某费用单据、刊登遗失启事的达州日报资料交达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进行第二次报账,其行为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涉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952.51元和大病保险报销2025.5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22年8月1日达川区医疗保障局将蒋某某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952.51元和大病保险报销2025.52元全部追回。同时将蒋某某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查,2022年5月唐某某在进行异地住院登记备案时弄虚作假将自主异地备案为长期异地报销住院费用,涉及多报基本医疗保险833.4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2年7月达川区医疗保障局将唐某某多报的833.41元全部追回。同时对唐某某进行约谈及批评教育。
坚决不让“救命钱”变成“唐僧肉”发现参保人员有欺诈骗保行为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0818-2500166
通川区医疗保障局:0818-7263635
达川区医疗保障局:0818-5336007
万源市医疗保障局:0818-8603508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0818-5211620 0818-5211625
大竹县医疗保障局:0818-6010002
渠 县医疗保障局:0818-7781123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0818-5986268 0818-28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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